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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治理事情条例(试行)》全文左右滑动检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治理事情条例(试行)(2020年11月17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集会审议批准,2020年12月17日共青团中央公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事情的重要思想,增强和革新新时代团员教育治理事情,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庆幸感,凭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团内制度规范,制定本条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治理事情条例(试行)》全文左右滑动检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治理事情条例(试行)(2020年11月17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集会审议批准,2020年12月17日共青团中央公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事情的重要思想,增强和革新新时代团员教育治理事情,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庆幸感,凭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团内制度规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团员教育治理是团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事情。团组织应当增强团员教育治理,引导团员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推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珍惜团员身份,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先进性。
第三条 团员教育治理事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生长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事情的重要思想,坚持教育、治理、监视、服务相联合,努力建设有信仰、讲政治、重品德、守纪律、肯奉献、争先锋的团员队伍,源源不停为党输送新鲜血液。第四条 团员教育治理事情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向导,突出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切实推行为党育人的职责。(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团,将严和实的要求落实到团员教育治理事情的全历程和各方面。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团员教育治理质量和实效,保证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获得有效贯彻执行。(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分类指导,尊重团员主体职位,发挥下层团组织特别是团支部直接教育、治理、监视团员的作用。(五)坚持守正创新,体现时代特点。
第二章 团员教育的基本内容第五条 增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头脑作为团员教育治理的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团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事情的重要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努力做到学思用领悟、知信行统一。增强团员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教育团员始终坚决拥护党的向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焦点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六条 组织团员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态度看法方法,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配合理想。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门路、基本方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革新开放史、社会主义生长史,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深刻认识党的向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第七条 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再起的中国梦作为鲜明主题,教育引导团员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焦点的民族精神和以革新创新为焦点的时代精神,立志把小我私家梦想融入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努力成为继承民族再起大任的时代新人。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教育团员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再起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准确掌握基本国情,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事,坚持在党的向导下集中精神做好自己的事情。
精密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议部署、到场推进落实重大任务,深入浅出宣传阐释党的政策主张,努力回应团员关切,把团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组织团员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弘扬党向导人民缔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文化观,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
教育团员树立总体国家宁静观,铸牢中华民族配合体意识,维护社会稳定、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第八条 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引导团员践行社会主义焦点价值观,造就群众看法和人民态度,增强团体看法和社会责任感,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和努力的道德实践精密联合起来,鼎力大举弘扬以团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
开展劳动教育和艰辛奋斗教育,教育引导团员厉行节约、阻挡浪费,树立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劳动观,学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阻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小我私家主义,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第九条 增强法治教育,组织团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知识,教育团员尊崇宪法和执法,树立规则意识,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组织团员学习团章和中国青年运动史、团史,教育引导团员不忘跟党初心,牢记入团誓词,遵守团的纪律,推行团员义务,造就团员的归属感、庆幸感,激励团员在学习事情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
第十条 凭据差别职业团员群体特点,组织引导团员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科技知识、实用技术和专业技术,资助团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本事。第三章 团员日常教育治理的主要方式第十一条 团组织应当健全团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增强时代感、实践性,对团员举行经常性教育治理。团员应当定期到场团的组织生活。保留团籍的党员应当努力到场党的组织生活,提倡到场团的组织生活,可不到场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
各级团干部应当编入团的一个支部,到场所在团支部或者团小组的组织生活。团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集会或者团小组会形式召开。团员教育评议一般与年度团籍注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的荣誉激励等事情统筹开展,每年举行1次。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团员举行评议。
团支部综合评议情况和团员日常体现情况,提出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评优等次作为团的荣誉激励的重要依据。第十二条 团组织应当深入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接纳集中学习、定期轮训、理论宣讲、实践运动、在线培训等方式,推动团员学习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吸引力熏染力。团员每年到场集中学习培训一般不少于4次。
各级团的向导机关、行业系统团组织应当凭据党的中心事情、团员思想状况和团的建设需要,适时开展专题学习教育。第十三条 团组织一般每月开展1次主题团日,贴近团员思想、学习和事情实际,组织上团课,开展学习交流、观光实践等形式的网上或网下运动。
第十四条 团组织应当规范开展入团仪式、14岁团体生日、18岁成人仪式、超龄离团仪式等团内仪式教育。学校团组织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团内仪式教育运动。第十五条 团组织应当把团员到场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作为新时代彰显团员先进性的重要载体。
团员应当根据就近就便原则,依托下层团组织、“青年之家”、青年志愿者组织等,努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向社区(村)报到等运动。团员应当在团组织及其授权的志愿者组织注册成为志愿者。团员每年应当到场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未达标者一般不得到场团内评奖评优。
第十六条 团组织应当挖掘青年身边的团员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团员始终保持创先争优的劲头和永久奋斗的姿态。勉励学生团员通过假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式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教育引导职业团员通过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致富带头人等载体,开展团员答应践诺和岗位立功等运动,提升服务大局孝敬度。
团组织应当教育引导团员带头绿色上网、文明用网,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敢于发声亮剑、驳倒错误,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第十七条 团组织应当教育引导团员努力向党组织靠拢,增强推优入党事情,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造就工程,推动党、团组织团结造就教育,不停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落实“两个一般、两个主要”的要求,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事情实施措施(试行)》划定,规范“推优”法式,增强历程造就,提高“推优”质量。
第十八条 革新创新团费制度,使团费收缴、使用、治理更好适应时代生长和实践需要,更好支持团的事业、服务青少年生长,引导团员在推行义务中增强团员意识,在道德实践中造就奉献精神。第十九条 团组织应当坚持从严教育治理和热情体贴敬服相统一,从政治、思想、事情、生活上体贴敬服团员,注重分析团员思想动态和行为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事情和心理疏导,帮扶难题团员。团组织卖力人应当经常同团员谈心谈话。
第四章 团员激励和评价第二十条 完善党、团、队一体化育人链条,通过运用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时机激励、生长激励等方式,引领团员创先争优、发挥作用、不停进步。(一)入团激励作为对青年尤其是青年学生的重要激励方式,初中偏重用好少先队荣誉激励和推优结果。(二)评议激励作为团员获得团内其他激励的基础性条件,评优次数与授予荣誉激励挂钩。
(三)荣誉激励接纳自下而上、门路晋级的方式,通过授予荣誉称呼、发表奖章等给予激励。(四)时机激励主要为已获得荣誉激励的优秀团员搭建推荐提名、担任团内职务、到场重要运动等政治到场和社会到场的平台。(五)生长激励主要通过青年马克思主义者造就工程、推优入党、推荐村“两委”人选、人才举荐等方式,流通党团政治任命衔接。
第二十一条 凭据差别年事段、差别职业团员群体的思想认知水平和行为特点,围绕理想信念、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纪律意识、精神状态、作用发挥等维度,通过小我私家自评、团员互评、组织评价以及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对团员个体和群体开展评价,实现团员先进性状况可评估、可磨练。第五章 团籍、团员组织关系和流动团员治理第二十二条 经团支部团员大会通过、具有审批权限的团的委员会批准入团的青年,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团籍。与团组织失去联系1年以上、通过种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团员,因私出国(境)并在国(境)外恒久定居的团员,出国(境)凌驾5年仍未返回的团员,停止团籍。
对停止团籍的团员,应当在其团员档案(含电子档案)中予以记载。停止团籍后,经本人申请、县级以上团的向导机关核实、批准,可以恢复团籍。停止团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根据自行脱团予以除名。对受到劝其退团、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团除名、退团除名等组织处置惩罚的小我私家,不能恢复团籍;退团以后又切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团。
受到开除团籍纪律处分的,原则上不能重新入团。第二十三条 自生长团员事情开始,团组织应建设团员小我私家档案。团员档案主要包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努力分子造就考察(团校学习结业)质料、团员证、团员挂号表、团内赏罚质料等。
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团员档案应当按国家划定纳入学籍档案某人事档案。学生团员档案一般纳入学籍档案举行治理,原则上随学籍档案转移,由学校团组织治理。
已建设人事档案的,由具备人事档案治理权限的用人单元,或由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授权治理服务机构等人事档案治理服务机构统一治理;未建设人事档案的,一般由县级团委统一治理,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乡镇、街道团组织治理。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一般由其隶属团组织或入团时所在单元团组织出具证明。团员身份核实无误的,可按法式补办团员挂号表、团员证等作为团员身份证明,不补办入团志愿书。
补办团员档案及相关证明质料须真实可信,对提供虚假质料和档案的应当追究相关单元和小我私家的责任。依托“智慧团建”系统,以新生长团员为重点,建设团员电子档案库。各级团的向导机关应当增强对团员档案治理的指导监视,发现问题实时纠正。
第二十四条 团员组织关系是指团员对团的下层组织的隶属关系。(一)每个团员都必须编入团的一个支部。
有牢固学习、事情单元且单元已经建设团组织的团员,编入其所在单元团组织;单元未建设团组织的,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单元所在地团组织。没有牢固学习、事情单元的团员,一般编入本人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二)团员外出学习、事情、生活6个月以上而且所在相对牢固的,一般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至外出地学习、事情单元的团组织或相应属地团组织,具备条件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或团属青年社团中的团组织。
(三)团组织吸收团员组织关系时,如有须要,可以接纳适当方式考核团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吸收的团员,原所在团组织仍然负有治理责任。团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团员组织关系。
第二十五条 团组织应当做好流动团员治理和组织关系转接事情。对外出6个月以上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团员,应当通过网络等形式保持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治理服务等事情。(一)学校学生团员结业后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一般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凌驾1年,切合条件的应当实时转出。
对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的结业学生团员,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当主动增强联系服务,连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实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二)对出国(境)学习事情生活人员中的团员,由出国(境)前所属团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出国(境)团员集中的学校或单元团组织,应当通过建设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增强联系服务。
出国(境)团员返回后根据划定恢复组织生活。(三)对农村流动团员和异地居住的流动团员,流出地团组织要增强与其本人和流入地团组织的联络协调。
(四)建设健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团组织,理顺流感人才团员组织关系,具备条件的可建立流感人才团组织、吸收团员组织关系转入。(五)对劳务派遣工中的流动团员,一般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劳务派遣单元的团组织或团员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以用工单元团组织为主,开展日常教育、联系、服务。流入地团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团员日常治理,教育引导团员向居住地团组织报到,具备条件的应当督促其实时转移组织关系。依托区域化团建,根据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到场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团员开展运动。
外出6个月以上未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团员可以在流入地团组织到场教育评议、先进性评价和团籍注册。流出地和流入地团组织应当相互通报、认可流动团员的教育评议、团员先进性评价、团籍注册情况。流动团员应当通过定期报到或电话、网络等方式,主动与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团组织联系,每半年至少联系1次。第六章 团员监视和组织处置第二十六条 团组织应当严明团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监视团员政治理论学习情况,遵守宪法执法法例、团章团纪、道德规范情况,到场组织生活情况,推行团员义务、发挥模范作用情况等。
第二十七条 发现团员有政治、思想、事情、学习、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团组织卖力人应当实时举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第二十八条 对团员不根据划定到场团的组织生活、不根据划定交纳团费、流动到外地学习事情生活不与团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团的要求不相切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团组织应当接纳适当方式实时举行品评教育,资助其革新提高。第二十九条 对理想信念不坚定,团员意识和组织意识淡薄、不推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但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治理且刻意纠正的,或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不及格的,团组织应看成出限期纠正处置,限期纠正时间一般不凌驾6个月。
对给予限期纠正处置的团员,团组织应当有针对性地接纳资助教育措施。第三十条 团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划定法式予以除名:(一)理想信念缺失,政治态度动摇,已经丧失团员条件的,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二)信仰宗教,经团组织资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三)主动提出退团,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团的,予以除名;(四)拒不纠正错误或限期纠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五)没有正当理由,不按划定交纳团费、不外团的组织生活,或一连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事情,根据自行脱团予以除名。对团员劝退、除名一般由团支部团员大会决议,报上级团(工)委或县级以上团的向导机关批准。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应当根据团内纪律划定给予相应处置惩罚;情节轻微的可给予组织处置,免予或减轻团纪处分。对犯罪团员,根据《关于对犯罪共青团员举行团纪处分的措施(试行)》等举行处置惩罚。
对团员的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应当在其团员档案(含电子档案)中予以记载。第七章 团员教育治理信息化第三十二条 适应时代生长要求,注重应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进团的建设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停提高团员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统筹计划、整合资源,增强“智慧团建”系统等团属信息化系统建设,建设融合基本信息查询、基础团务治理、发展轨迹记载等功效的交互式信息化事情平台。
第三十三条 逐步实现团员档案治理、团员身份认证、组织关系转接、团内统计等事情信息化。适应团员在网络空间的聚集特点,建设网上团组织或团员社群,增强政治引领,组织团的运动,开展事情评价。革新团的组织发动方式,努力实现扁平化高效发动。
探索引入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团员队伍状况、团员教育治理事情等开展分析研判。第三十四条 团员应当依托教育治理信息化平台和团属新媒体平台,主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到场团的运动和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团组织的教育治理。
第八章 组织向导和事情保障第三十五条 团中央卖力团员教育治理事情的计划部署、组织协和谐检查指导。县级以上团的向导机关卖力当地区团员教育治理事情,贯彻执行全团关于团员教育治理事情的部署要求,定期研究事情,分析团员队伍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事情措施。下层团(工)委推行团员教育治理的基本职责,推动落实上级团组织事情摆设,组织做好团员学习培训、组织关系治理、表彰激励、眷注帮扶、组织处置、纪律处分等事情,指导所辖团支部做好团员日常教育治理事情。团支部根据团章和团内有关划定,推行直接教育、治理、监视团员的职责。
团小组应当落实团支部关于团员教育治理事情的要求和任务。第三十六条 增强团的下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牢固传统领域团的组织,创新新兴领域团的组织设置,增强“青年之家”建设,培育生长由团主导的各种青年组织,构建纵横交织、上下领悟的组织体系,扩大团的组织和事情有效笼罩,为增强团员教育治理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第三十七条 加大团员教育治理事情经费投入力度,探索社会化设置资源的有效路径,推动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重点支持学校、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领域团组织开展团员教育治理。第三十八条 在全日制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遍建设中学团校,注重发挥各级各种团校、团属教育基地的政治培训功效。各级团组织可联合实际开发务实管用、切合时代特点的团员教育课程,注重开发网络课程。
第三十九条 各级团的向导机关应当增强对团员教育治理事情的检查评估。下层团(工)委每年应当把团员教育治理事情情况作为向上级团组织陈诉事情的重要内容。
上级团组织在开展年度评价中,应当检查下级团组织开展团员教育治理事情情况。对在团员教育治理事情中失职失责的,应当予以问责追责。第九章 附 则第四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员队伍团员教育治理事情相关制度,由中央军委政治事情部凭据本条例制定。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团中央下层建设部卖力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公布的有关团员教育治理的划定,与本条例纷歧致的,根据本条例执行。新时代增强和革新团员教育治理事情的基本规范——共青团中央下层建设部卖力人就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治理事情条例(试行)》答记者问克日,共青团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治理事情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公然公布之际,共青团中央下层建设部卖力人就《条例》的制定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覆了记者的提问。1.问:请先容一下《条例》制定的配景、历程和意义。答:团员教育治理是团的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事情。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抓好入团以后的教育实践,切实增强团员先进性。与时俱进增强和革新团员教育治理事情,是增强新时代团员先进性和庆幸感的一定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增强团的建设特别是先进性建设,必须把团员教育治理放在越发突出的位置,努力建设一支有信仰、讲政治、重品德、守纪律、肯奉献、争先锋的新时代团员队伍,更好动员宽大青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立功立业。
根据团中央书记处指示意见,2019年8月,我们启动《条例》起草事情。一年多来,起草组委托部门省级团委举行了前期准备,认真学习借鉴党员教育治理相关制度文件,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举行研究。《条例》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了共青团中央委员会部门专门委员会和各省级团委的意见,在一定规模内征求了部门下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意见。
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起草组认真研究、吸收,对《条例》举行了修改完善。2020年11月17日,团中央书记处集会审议通过《条例》。
12月17日,团中央正式印发《条例》。《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事情的重要思想,以团章为基础遵循,联合近年来全团事情实践,对团员教育治理的内容、方式、法式等作出划定,是增强和革新新时代团员教育治理事情的基本规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团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团向下层延伸,具有重要意义。
2.问:《条例》制定的原则和主要内容有哪些?答:《条例》的制定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突出政治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事情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对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强化团员政治身份要求和先进性导向,着力构建以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为焦点的团员教育主体内容。二是坚持革新导向。针对团员教育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教育、治理、监视、服务相联合,释放革新信号,强化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
三是体现实践结果。注重与团内现有制度有效衔接,充实体现团的十八大以来“全团抓思想引领”、“全团抓下层”、“全团抓学校”、增强团员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团、下层团组织革新综合试点等事情实践结果,吸收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有益探索,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化。
《条例》共9章、42条,明确了团员教育治理事情的基本定位、指导思想、事情原则,对团员教育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方式、团员的激励和评价、团籍、团员组织关系和流动团员治理、团员监视和组织处置、团员教育治理信息化等方面作出划定,同时明确了各级团组织的事情责任和支持保障措施。3.问:《条例》对团员教育划定了哪些内容和任务要求?答: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必须根据党的要求增强对团员的思想教育特别是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在总结团员教育事情实践的基础上,联合新时代团员队伍建设需要,《条例》明确要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头脑作为团员教育治理的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团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事情的重要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努力做到学思用领悟、知信行统一。
同时,《条例》从爱国主义和形势政策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教育、团员意识教育、素质技术教育等方面,划定了团员教育的基本内容和目的要求。在事情方式上,《条例》明确提出综合运用组织生活、学习培训、主题团日、仪式教育、实践教育、推优入党、组织眷注等多种手段和载体,构建一体化日常团员教育治理体系。通过常态化、系统化的事情,引导团员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推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珍惜团员身份,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先进性。
4.问:围绕新时代增强团员先进性建设,《条例》提出了哪些革新创新举措?答:围绕新时代如何增强团员先进性建设这一重大课题,团的十八大以来,全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要求,做了大量事情、取得了努力希望。在总结各地实践的基础上,《条例》提出了一些具有标志性、牵引性的革新措施。
好比,对“团员激励和评价”设立专章,联合团的荣誉激励机制革新,提出综合运用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时机激励、生长激励等方式,推动团的激励转化为团员青年的政治认同、组织认同;凭据差别年事段、差别职业团员群体的思想认知水平和行为特点,围绕理想信念、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纪律意识、精神状态、作用发挥等维度,提出探索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好比,为引导团员在推行义务中增强团员意识、在道德实践中造就奉献精神,提出探索革新团费制度。
好比,着眼推动学校团的运动向社会延伸、提升团员的社会化能力和各领域团员大局孝敬度,对实践教育的内容方式和作用发挥载体予以明确。好比,联合全团推进“智慧团建”系统建设实践,对“团员教育治理信息化”设立专章,明确注重应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升事情科学化水平。5.问:下层事情中经常遇到的团籍治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团员档案治理等问题,请问《条例》作出了哪些划定?答:团籍是指团员的资格。
严格团籍治理是团员治理的基本内容。《条例》明确,与团组织失去联系1年以上、通过种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团员,因私出国(境)并在国(境)外恒久定居的团员,出国(境)凌驾5年仍未返回的团员,停止团籍。对停止团籍的团员,应当在其团员档案(含电子档案)中予以记载。
需要明确的是,停止团籍是对团员团籍的治理手段,不是组织处置,也不是团纪处分。停止团籍后,经本人申请、县级以上团的向导机关核实、批准,可以恢复团籍。停止团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根据自行脱团予以除名。
团员组织关系是指团员对团的下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团员组织关系治理是团员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摆设。
为有效防止团员失联、失管,联合近年来“学社衔接”事情实践,《条例》对理顺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和吸收团员组织关系等作出了进一步划定。增强团员档案治理,在实践中下层团组织和团员反映比力集中。《条例》明确了团员档案应主要包罗的质料,划定团员档案应当纳入学籍档案某人事档案、举行分类治理,并对团员档案遗失、不完整等问题的处置惩罚措施作出划定。适应信息化治理需要,《条例》明确依托“智慧团建”系统,以新生长团员为重点,建设团员电子档案库。
6.问:《条例》对流动团员治理作出了哪些划定?答:流动团员一直是团员治理的难点。《条例》在总结各地实践履历基础上,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划定:一是增强分类治理。划分对结业生中的流动团员、出国(境)学习事情生活人员中的团员、农村流动团员和异地居住的流动团员、流感人才团员、劳务派遣工中的流动团员的教育治理服务作出划定。
二是明确共管责任。明确流入地团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团员日常治理,教育引导团员向居住地团组织报到,具备条件的应当督促其实时转移组织关系。流出地和流入地团组织应当相互通报、认可流动团员的教育评议、团员先进性评价、团籍注册情况。
三是开展组织生活。明确根据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到场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团员开展运动;外出6个月以上未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团员可以在流入地团组织到场教育评议、先进性评价和团籍注册。四是增强组织笼罩。
通过构建纵横交织、上下领悟的组织体系,扩大团的组织和事情有效笼罩,为增强团员教育治理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对于流动团员,一方面团组织要增强联系治理服务,另一方面团员自己也要增强身份意识、主动找组织。《条例》划定,流动团员应当通过定期报到或电话、网络等方式,主动与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团组织联系,每半年至少联系1次。
7.问:《条例》就团员监视和组织处置设立专章,主要思量有哪些?答:从严管团治团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共青团的明确要求。《条例》设专章对团员监视和组织处置作出规范,就是要自觉向党看齐,通过抓好日常性的治理监视和组织处置,从最基础环节、最基本的事情抓起,让从严的基和谐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团员,保持团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制度设计上,《条例》依据团章划定,注重与团的纪律处分相关制度文件相衔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驻足教育、区别看待,针对在团员日常监视中发现的问题,综合思量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和本人态度,划定了谈话提醒、品评教育、限期纠正、劝其退团或除名等4种教育治理和组织处置方式及适用情形,由轻及重、层层递进,既严格要求,又体现组织眷注。这些划定对于团组织稳妥、慎重、有序开展组织处置提供了依据。
8.问:团中央对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有什么详细摆设?答:增强团员教育治理是全团的配合政治责任,各级团的向导机关和下层团组织要接纳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一是要增强学习培训。
通过专题集会、团的组织生活、团内培训、网络学习等方式载体,使各级团组织、团员和宽大团干部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二是增强事情指导。实时梳理提炼各地在贯彻落实《条例》中的好履历、好做法,适时推出下层事情案例和事情问答,回应下层团组织和团员关切,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增强督促检查。联合落实“全团大抓下层”事情部署,推动各级团组织扎实深入落实《条例》,确保团员教育治理事情抓在手中、落在下层、严在日常。
作者:共青团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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